弓箭社
拼音
gōng jiàn shè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gōng的字 拼音为jiàn的字 拼音为shè的字 拼音为gong的字 拼音为jian的字 拼音为she的字基础解释
北宋 边境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。详细解释
北宋 边境人民的自卫武装组织。
宋 苏轼 《乞增修弓箭社条约状》:“今 河朔 西路被边州军,自 澶渊 讲和以来,百姓自相团结,为弓箭社。不论家业高下,户出一人。又自相推择家资武艺众所服者,为社头、社副、録事,谓之头目。带弓而锄,佩剑而樵,出入山坂,饮食长技与北虏同。私立赏罚,严於官府,分番巡逻,铺屋相望。” 宋 苏辙 《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》:“北戎久和,边兵不试,临事有不可用之忧。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,以战射自衞,犹号精鋭。”《宋史·兵志四》:“ 河北 州县近山谷处,民间各有弓箭社及猎射人,习惯便利,与夷人无异。”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弓箭社-中国历史辞典北宋时河北民间的自卫组织。澶渊之盟以后,河北百姓自相团结为弓箭社,户出一人,设立社头、社副、录事,分番巡逻,遇警击鼓聚众。弓箭社以防御契丹贵族的掠夺战争为主要目的,但头目多系地主,因此也反对农民起义。北宋末年,宋政府先以劝诱民户充弓箭社为名,胁迫入社;其后又恐难以驾驭,全部解散,收缴兵器,严重地削弱了河北人民的自卫力量,使后来女真贵族得以长驱直入。
北宋時,河北民間的自衛武裝組織。澶淵之盟以後,契丹貴族經常侵擾,邊防廢弛。為了抵禦契丹貴族的掠奪戰爭,河北人民自動組織起弓箭社。戶出一人,推擇家資、武藝為眾所服者為社頭、社副、錄事,分番巡邏,遇警擊鼓聚眾。熙寧六年(1073年),北宋政府行保甲法,廢弓箭社,但民間依舊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