磨勘
拼音
mó kān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mó的字 拼音为kān的字 拼音为mo的字 拼音为kan的字基础解释
1.唐 宋 官员考绩升迁的制度。唐 时文武官吏由州府和百司官长考核,分九等注入考状,期满根据考绩决定升降,并经吏部和各道观察使等复验,称“磨勘”。宋 代设审官院主持此事。《旧五代史·唐书·庄宗纪五》:“戊午,詔应南郊行事官,并付三銓磨勘,优与处分。”宋 范仲淹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:“今文资三年一迁,武职五年一迁,谓之磨勘。”宋 王明清《挥麈后录》卷二:“唐 制,郊祀行庆,止进勋阶,五代 肆赦,例迁官秩,本朝因之。孙何、耿望 言其非制,定三年磨勘进秩之法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咸平四年》:“审官院初引对京官於 崇政殿,迁秩有差。京朝官磨勘引对自此始。” 2.科举时代对乡、会试卷派翰林院儒臣等复核,称“磨勘”。清 陶福履《常谈·磨勘》:“唐 开元 二十五年,礼部侍郎 姚亦 奏请应试进士等唱第讫,其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。此磨勘所由昉也。国朝 康熙 四十一年壬午科,始磨勘乡试硃墨卷。乾隆 元年,户部侍郎 李紱 奏请增派翰、詹、科、道官磨勘。” 3.查核。《太平广记》卷三八○引 唐 谷神子《博异志·郑洁》:“或十日方一去,但云磨勘文案未毕,所言受罪亦不见其餘,但拷问科决而已。”宋 范仲淹《再奏辩滕宗谅张亢》:“一面勘鞫干连人,并将已取到 庆州 钱帛文帐磨勘。” 4.反复琢磨;钻研。明 李东阳《麓堂诗话》:“但忆与 彭民望 作悲秋长律七言四十韵,不欲重用一字,已乃令亡弟 东山 细加磨勘,有一字乃復易之。”明 高攀龙《答顾泾阳先生论格物》:“但子细磨勘,似説得稍阔。”清 黄宗羲《明儒学案·太常王塘南先生时槐》:“塘南 之学,八十年磨勘至此,可谓洞澈心境者矣。”详细解释
唐 宋 官员考绩升迁的制度。
唐 时文武官吏由州府和百司官长考核,分九等注入考状,期满根据考绩决定升降,并经吏部和各道观察使等复验,称“磨勘”。 宋 代设审官院主持此事。《旧五代史·唐书·庄宗纪五》:“戊午,詔应南郊行事官,并付三銓磨勘,优与处分。” 宋 范仲淹 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:“今文资三年一迁,武职五年一迁,谓之磨勘。” 宋 王明清 《挥麈后录》卷二:“ 唐 制,郊祀行庆,止进勋阶, 五代 肆赦,例迁官秩,本朝因之。 孙何 、 耿望 言其非制,定三年磨勘进秩之法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咸平四年》:“审官院初引对京官於 崇政殿 ,迁秩有差。京朝官磨勘引对自此始。”
科举时代对乡、会试卷派翰林院儒臣等复核,称“磨勘”。
清 陶福履 《常谈·磨勘》:“ 唐 开元 二十五年,礼部侍郎 姚亦 奏请应试进士等唱第讫,其所试杂文及策送中书门下详覆。此磨勘所由昉也。国朝 康熙 四十一年壬午科,始磨勘乡试硃墨卷。 乾隆 元年,户部侍郎 李紱 奏请增派翰、詹、科、道官磨勘。”
查核。
《太平广记》卷三八○引 唐 谷神子 《博异志·郑洁》:“或十日方一去,但云磨勘文案未毕,所言受罪亦不见其餘,但拷问科决而已。” 宋 范仲淹 《再奏辩滕宗谅张亢》:“一面勘鞫干连人,并将已取到 庆州 钱帛文帐磨勘。”
反复琢磨;钻研。
明 李东阳 《麓堂诗话》:“但忆与 彭民望 作悲秋长律七言四十韵,不欲重用一字,已乃令亡弟 东山 细加磨勘,有一字乃復易之。” 明 高攀龙 《答顾泾阳先生论格物》:“但子细磨勘,似説得稍阔。” 清 黄宗羲 《明儒学案·太常王塘南先生时槐》:“ 塘南 之学,八十年磨勘至此,可谓洞澈心境者矣。”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磨勘-辞源3【磨勘】㊀ 唐 宋時定期勘驗官員政績,以定升遷,稱爲磨勘。宋 范仲淹 范文正公集 奏議上 奏重定臣僚轉官及差遣體例:“舊制京朝官三周年磨勘,私罪並曾降差遣者四周年,贜罪者五周年。今後内外差遣京朝官無贜私罪者,依舊三周年。”㊁ 明 清科試,對鄉、會試卷,派人覆核試卷,檢查詞句書法是否符合規定,謂之磨勘。參閲 明 黃佐 翰林記十一 評駁進呈試錄、清 孫承澤 天府廣記十七 貢院 磨勘。㊂反復琢磨,推求學理。清 黃宗羲 明儒學案二十 太常王塘南先生時槐:“塘南之學,八十年磨勘至此,可謂洞徹心境者矣。”
磨勘 -中国文化史辞典唐、宋時官員考課升遷的制度。唐代規定任職滿一定年限,即可向朝廷申請敘遷,如經吏部查明其資曆與規定相符,就可以升秩。宋代磨勘制度更加嚴密,對各類官員都規定磨勘年限、員闕及舉主數,凡符合規定者即予磨勘升資。範仲淹言:“今文資三年一遷,武職五年一遷,謂之磨勘。”(《範文正公集·奏議上》)但考績的優劣也影響到磨勘,如天禧元年(1017年)定京朝官秩滿三年,曆任無贓者磨勘。宋人文集中常有“展磨勘”或“減磨勘”的記載,即指延長或減少原定磨勘的年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