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司
拼音
liú sī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liú的字 拼音为sī的字 拼音为liu的字 拼音为si的字基础解释
唐 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。宋 因之。唐 高适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》:“前年持节将 楚 兵,去年留司在 东京,今年復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”刘开扬 笺注:“唐 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。”唐 韩愈《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﹝ 孝权 ﹞迁留司虞部员外郎。”方崧卿 注:“谓分司 东都 也。”宋 王禹偁《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辞相府,又陈三表罢留司。”详细解释
唐 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。
宋 因之。 唐 高适 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》:“前年持节将 楚 兵,去年留司在 东京 ,今年復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” 刘开扬 笺注:“ 唐 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。” 唐 韩愈 《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﹝ 孝权 ﹞迁留司虞部员外郎。” 方崧卿 注:“谓分司 东都 也。” 宋 王禹偁 《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辞相府,又陈三表罢留司。”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留司-汉语大词典留司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。
宋因之。
●唐高适《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》:“前年持节将楚兵,去年留司在东京,今年复拜二千石,盛夏五月西南行。”
刘开扬笺注:“唐人谓分司东都者为留司。”
●唐韩愈《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》:“﹝孝权﹞迁留司虞部员外郎。”
方崧卿注:“谓分司东都也。”
●宋王禹偁《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》之八:“曾拜四章辞相府,又陈三表罢留司。”
留司格唐朝的一种法规。
唐代成文法典分律、令、格、式四类。“格”是朝廷临时对国家机关所颁行的各种单行指示,是“令”的补充。凡公布于天下的叫“散颁格”;留用于官署而不普遍颁行的叫“留司格”。
●《旧唐书·刑法志》:“﹝长孙无忌等﹞共撰定律令格式,旧制不便者,皆随删改。遂分格为两部:曹司常务为‘留司格’,天下所共者为‘散颁格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