撲買
拼音
pū mǎi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pū的字 拼音为mǎi的字 拼音为pu的字 拼音为mai的字基础解释
详细解释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撲買 -中国文化史辞典宋、元的一種包稅制度。亦稱“買撲”,簡稱“撲”。宋初對酒、醋、陂塘、墟市、渡口等稅,由官府核計數額,招商承包。承包者叫“撲買人”,繳納“抵當”(保證金)後就取得征稅權。熙寧年間,由撲買人自行申報包稅數額,以出價高者取得包稅權。朱熹《奏鹽酒課及差役利害狀》:“買撲之害,在買人有消折本柄、破壞家產之患,在眾人有婭托抑勒、捕捉欺淩之擾。”元沿宋制,擴大包稅範圍。
撲買-辞源3【撲買】宋時税酒,於三京及諸州城内實行官麯公賣;縣鎮鄉閭則由民間承辦釀造,實行包税。南宋 建炎以來,爲加緊搜括,任人加價競爭,承辦包税,稱撲買或買撲。元時,酒醋課税,仍因 宋制,而包税範圍不限於酒醋。太宗時,有富商 劉忽 篤馬等,以銀一百四十萬兩撲買天下課税之事。參閲 宋史 食貨志下七 酒、元文類五七 宋子貞 中書令耶律公神道碑、元史 食貨志二 酒醋課。參見“買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