授田
拼音
shòu tián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shòu的字 拼音为tián的字 拼音为shou的字 拼音为tian的字基础解释
古时按户分田的制度。如 夏 的贡法,殷 的助法,周 的彻法。田为公有,受田者向国家纳税。年老及身故,还田。唐 代亦实行授田法,其制有异前代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所授之田,十分之二为世业,八为口分。世业之田,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;口分,则收入官,则更以给人。”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狭乡授田,减宽乡之半。”清 朱大韶《实事求是斋经义·无职事者与无职者辨》:“《冢宰》谓之閒民者,閒非游手之谓,盖民之未授田者。”详细解释
古时按户分田的制度。如 夏 的贡法, 殷 的助法, 周 的彻法。田为公有,受田者向国家纳税。年老及身故,还田。
唐 代亦实行授田法,其制有异前代。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所授之田,十分之二为世业,八为口分。世业之田,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;口分,则收入官,则更以给人。”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狭乡授田,减宽乡之半。” 清 朱大韶 《实事求是斋经义·无职事者与无职者辨》:“《冢宰》谓之閒民者,閒非游手之谓,盖民之未授田者。”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授田-汉语大词典授田古时按户分田的制度。如夏的贡法,殷的助法,周的彻法。田为公有,受田者向国家纳税。年老及身故,还田。
唐代亦实行授田法,其制有异前代。
●《旧唐书·食货志上》:“所授之田,十分之二为世业,八为口分。世业之田,身死则承户者便授之;口分,则收入官,则更以给人。”
●《新唐书·食货志一》:“狭乡授田,减宽乡之半。”
●清朱大韶《实事求是斋经义·无职事者与无职者辨》:“《冢宰》谓之闲民者,闲非游手之谓,盖民之未授田者。”
授田ㄕㄡˋ ㄊㄧㄢˊshòu tián古代田地為官府公有,人民成年時就分授給他們,死亡後再將田地歸還給公家。如夏代的貢法、商朝的助法、周朝的徹法、唐代的授田法,均屬此類制度。而國父耕者有其田的計畫,部分辦法仿於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