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刑
拼音
tú xíng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tú的字 拼音为xíng的字 拼音为tu的字 拼音为xing的字基础解释
1.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人身自由并予监禁的刑罚。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。 2.清代以前指服劳役的刑罚。详细解释
刑罚名。将罪犯拘禁于一定场所,剥夺其自由,并强制劳动的刑罚。其名始于 北周 ,并列入“五刑”之一。年数为一至五年, 隋 改为一至三年, 唐 、 宋 、 元 、 明 、 清 因之,惟刑等有所不同。今分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。我国刑法规定,有期徒刑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,但在数罪并罚或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时,可到二十年。
《周礼·秋官·司圜》:“司圜掌牧教罢民。凡害人者,弗使冠饰而加明刑焉,任之以事而收教之。能改者,上罪三年而舍,中罪二年而舍,下罪一年而舍。”按,此即后世的徒刑。《隋书·刑法志》:“﹝ 北周 《大律》﹞三曰徒刑……四曰流刑。”《唐律疏议·名例一·徒刑五》:“徒刑五:一年,赎铜二十斤;一年半,赎铜三十斤;二年,赎铜四十斤;二年半,赎铜五十斤;三年,赎铜六十斤。”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徒刑-中華語文大辭典徒刑ㄊㄨˊ ㄒ丨ㄥˊtúxínɡ將犯人依法監禁一定期間的刑罰。分為有期、無期兩種。
徒刑-辞源3【徒刑】刑罰名。拘禁罰使勞作之刑。周禮 秋官 司圜:“司圜掌收教罷民。凡害人者,弗使冠飾而加明刑焉,任之以事而收教之。能改者,上罪三年而舍,中罪二年而舍,下罪一年而舍。”此卽後世的徒刑。圜爲圜土的省稱,卽後來的監獄。徒刑之名,始於 後周,其後各代因之,刑等、刑期則歷代有所不同。明 清皆本 唐制。參閲 唐律疏議一 徒刑五、文獻通考一六八 刑七 徒流。
出处
引证
故事
造句
tú xíng
1、法官对审理结束的案件作出判决,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