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徽院
拼音
xuān huī yuàn笔顺
同音字
拼音为xuān的字 拼音为huī的字 拼音为yuàn的字 拼音为xuan的字 拼音为hui的字 拼音为yuan的字基础解释
官署名。详细解释
官署名。
唐肃宗 以后设宣徽南北院使,以宦官担任,总领宫中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饗供帐等事宜。后宦官势力渐大,位职亦尊。 五代 和 宋 以大臣充当,常以枢密院官兼任。 宋 南渡后废。 辽 、 金 、 元 亦置。 明 初改并其职掌于光禄寺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二》、《续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。
按字解释
词典解释
宣徽院 -中国文化史辞典官署名。唐代設置宣徽南北院使,由宦官充任,職掌宮內諸司及三班內侍的名籍和郊祀、朝會、宴饗供帳等事宜。隨著宦官勢力的膨脹,宣徽使也日漸尊貴,成為宮廷中的要職。宋代宮廷事務都歸內侍省,宣徽南北院使改由大臣充任,因事簡官尊,常以樞密院官兼任。宋神宗元豐年間改革官制後,宣徽院使僅存名號而無職事,南宋時廢。遼、金、元時均沿置,但元時僅專掌膳飲,職掌最狹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並歸光祿寺。
宣徽院-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宣徽院
官署名。唐后期设置,有南、北二院,以臣官充宣徽使与副使,无固定职掌。五代及北宋沿置,南院使与北院使改用检校官充任,或兼领节度及两使留后,如阙,以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二使,亦有兼枢密副使、签书枢密院事者。南院资望优于北院。但事皆通掌,只用南院印,二使共院而分设办公厅。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之仪,一切内外供奉、都检视其名物。元丰改制废,以其职事分属有关省、寺。虽仍保留宣徽使名号,但无实职,仅以尊礼重臣。绍圣三年(1096),宣徽使名亦废,南宋不再置。辽会同元年(938),北面官署宣徽北、南院,有北、南院宣徽使、知事、副使、同知等官。掌朝会、宴享、礼仪、祭祀及御前祗应事务,凡皇帝、皇太后受册,帝后生辰,接见宋、高丽使臣,祭庙拜日,正旦朝贺等,皆由宣徽使导引赞礼。会同元年并置南面朝官宣徽院,设官亦同前。又有南面京官宣徽院,设官同前。又有南面京官宣徽院,设官亦同前。又有南面京官宣徽院,设官亦会前。西夏毅宗时,置南、北宣徽院、,各设宣徽使。金宣徽院掌朝会、宴享、殿廷礼仪及监知御膳等事,有左、右宣徽使、同知宣徽院掌供御食、宴享宗戚宾客及诸王宿卫、怯怜口粮,蒙古万户、千户合纳差发,系官抽分,牧养孳畜,岁支刍草粟菽,羊马价值,收受阑遗等事。有宣徽院使、签宣徽院事、同签宣徽院事、院判等官。所属有光禄寺、大都尚饮局、上都尚饮局、上都尚酝局、尚珍署、尚舍寺、尚食局、阑遗监等。